东营市智能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0日   作者:   编辑:王永明   点击:[]

本管理办法是重点实验室章程的补充和细化,进入实验室的一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章 实验室人员日常行为准则

第一条 禁止携带任何食物、饮品进入实验室。

第二条 禁止在实验室内抽烟、随地吐痰,保持实验室无尘洁净环境。

第三条 实验室使用人员应认真阅读实验室使用说明,按操作流程使用实验设备,并自觉填写实验室运行记录,保证实验室运行资料完整。

第四条 禁止带领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出实验室,一经发现,取消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资格。

第五条 实验室人员离开工作区域前,应保证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如关闭工作电脑、将重要资料、数据进行保存等等。

第六条 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必须自觉检查和关闭所有实验室门窗。

第二章 实验室设备资源使用流程

第七条 申请使用实验室资源应遵循相应的审批流程,申请者应按类别填写东营市智能信息处理重点实验室申请表,根据申请表内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审批结束后方可使用实验资源。

第八条 申请者应在使用资源前仔细阅读科研系统使用说明,按照要求登录科研系统进行实验活动。

实验室资源基本情况详见附录1,申请表详见附录2-4。

第三章 安全注意事项

第九条 严禁在实验室内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离开实验室前确保电源插座上无任何电源插头接入。

第十条 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批准,禁止将实验室相关的钥匙、密码等物品和信息外借或透露给其它人员,同时有责任对保安信息保密。对于遗失钥匙、泄露保安信息的情况要即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实验室安全。

第十一条 严禁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操纵实验室任何设备。

第四章  其他注意事项及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其它详细的安全管理办法、安全应急预案、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及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等均按照必赢线路检测3003no1、学院相关文件执行,本办法将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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